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有效治理涉旅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井冈山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黑导”问题。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冒用、租赁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规违法行为;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黑社”问题。无证经营旅游业务,组织、接待游客旅游,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虚假宣传问题。旅行社或导游在广告宣传中夸大旅游服务内容和质量,虚假承诺,误导游客报名参团的违规违法行为。
(四)“不合理低价游”问题。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形式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强迫购物”问题。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拒绝履行旅游合同,与经营者串通诱导、强迫游客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违规执业问题。导游在组织旅游活动时,安排游客参观或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违法违规行为;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论,对游客态度恶劣,甚至对游客进行言语侮辱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行政执法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查全山涉旅行业管理部门、执法队伍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管理监督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二、举报方式
为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欢迎社会各界、广大游客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时,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举报:
1.举报电话:0796-8935765(景区行政执法处) 0796-7163792(文化广电局)
2.举报邮箱:jgsgljzfc@163.com (景区行政执法处)jgswgxj@163.com(文化广电局)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1.提供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2.问题线索中应明确被举报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违规违纪违法事实,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3.为便于问题线索的核实和查处,举报人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个人信息、隐私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井冈山市文化广电局
2026年3月24日